关于评选烟台大学2007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
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总支):
为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有效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基层团组织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并在“五·四”青年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数量
1、红旗团委(总支):6个。
2、共青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5个。
3、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按照《烟台大学团支部达标升级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评选。
4、优秀院系学生会:6个;优秀学生会干部:每院系4-6个 (学生数1000人以下院系:4个;学生数1000人—2000人的院系:5个;学生数2000人以上院系:6个)。
5、星级学生社团、社团单项奖、优秀社团干部、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及数量详见《烟台大学学生社团评选办法》。
6、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若干。
7、“特色青年”若干。
二、评选办法:
1、各院(系)团委(总支)均可申报红旗团委(总支),并提交评选材料,常委会组织召开评审会,按照《烟台大学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进行民主考评。
2、共青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主要表彰在团的宣传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院系,评选标准以团委宣传部记录的团的宣传工作量化得分由高到低确定。
3、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按照《烟台大学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办法》。优秀院系学生会的评选参照《烟台大学优秀院系学生会评比办法》。优秀院系学生会的主席授予“优秀学生会主席”称号。
4、优秀青年志愿者按照院系注册志愿者数的1%推荐、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原则上每学院推荐一支,有特殊事迹的可以推荐两支,名称为烟台大学ⅩⅩ学院Ⅹ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各院系可对照评选条件,按要求申报。
5、“特色青年”主要表彰在文艺、体育、学术科技等方面有一定特长,取得显著成绩的团员青年。不限制名额及评选条件,可根据具体情况申报。申报者填写《烟台大学“特色青年”申报表》,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评选要求:
1、各级团组织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应注重被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要把挖掘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团员青年中的先进典型,介绍和推广团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激活基层团组织活力。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各级团组织查缺补漏,及时整改,努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做到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各院系团委(总支)要将所有推荐参评者的材料公示,确保工作的公开化、民主化。
3、各院系根据情况自行安排活动时间和内容,但评议评选工作要于4月27日前完成,同时将有关材料上报校团委,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的将不列入评选范围。
共青团烟台大学委员会
200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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